******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041115D1102)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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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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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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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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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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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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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号:(常新)政务(医执)许准变字〔2025〕0012号
核准日期:2025年04月27日
******办公室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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