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西南侧三达路内涝风险点改造更新工程施工第 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7-2025-0025-01-01
******中学西南侧三达路内涝风险点改造更新工程施工
答疑与补充通知发出时间:2025年06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一、答疑内容:
******中学西南侧三达路(三达路与广三高速交 接处)为内涝风险点。通过新建雨水排水主管网、改造/修复现状雨水管网(管网最大管径为 DN1200mm),水浸点路面提升等工程措施强化水浸点处排水防涝能力:在我国沿海低洼地区城市内涝工程属于城市排水工程其中疑点1.本项目招标资质为市政******发改委发布了招标文件的规范每种建设工程项目都是对应类管理平台系统后续才能标后履约管理和履约评价本项目设置的诚信管理平台明显存在不合规的迹象。
答: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包括路面及交通疏导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活动中心及海绵化改造停车场)、园建工程(活动中心及海******建设局。故此该评分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2.问:招标文件第44页?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 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 25%(含 25%)的投标人为第一档,25%~50%(含50%)的为第二档,50%~75%(含 75%)的为第三档,75%~100%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 3 分。注:(1)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查询到的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诚信状况为准。采用 “中式排名”方式进行计算,动态信用得分相同的排名相同,不占用后续排名。 该项目投标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以排水为主体,业绩要求为市政工程业绩,种种指标已经表明该项目是市政给排水工程且并无明显看到有关于建筑工程部分,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为小项目就可以逃避监控,采用其他诚信手段控制项目给排水类型项目不设置因近期水务系统分数重整人人平等诚信得分才不敢设置其他平等。 清单部分具体内容都是排水类型工程,市政资质招标,项目为给排水项目,设置建筑诚信方式是利用项目名称为诱饵,人为操作设置排斥没有建筑诚信单位,采取设置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排斥外地单位,专门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单位量身定做。
答: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包括路面及交通疏导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活动中心及海绵化改造停车场)、园建工程(活动中心及海******建设局。故此该评分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43,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理解评审: 【合格】有提供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理解,得 3 分; 【不合格】没有提供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理解,不得分。 | 【合格】投标人提供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理解的,得3分; 【不合格】对本项描述不全或无描述的,得 0分。 当评审专家对本项判为“不合格”或不得分时,评审专家需提供书面理由说明。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进行评审: 【合格】有提供项目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的,得 2 分; 【不合格】没有提供项目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的,不得分。 | 【合格】投标人提供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的,得2 分: 【不合格】对本项描述不全或无描述的,得0分。 当评审专家对本项判为“不合格”或不得分时,评审专家需提供书面理由说明。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类似项目业绩(2 分):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 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工程造价)为 45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 2 分。【注: 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类似项目业绩(2 分):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工程造价)为 45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6月30日9时30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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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3日 | 2025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