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水利发〔2024〕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四川省中都河屏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0千米,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拟建防洪治理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2.2计划工期:总工期8个月( 24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2.4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黎明村、春风村。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3.20宜宾_招标文件_PSCSL******02001.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