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已由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故审批招标核字[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项目规模和内容: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提升管径DN300-DN1000排水管道长度124.543KM,材质包括混凝土管和钢管。其中,DN300-600混凝土管道115.493KM,DN800混凝土管道1.2KM,DN1000混凝土管道4.24KM,DN300钢管0.93KM,DN350钢管0.24KM,DN400钢管0.72KM,DN500钢管0.62KM,DN550钢管1.1KM。新建排涝泵站4座;配套检查井、雨水口9899座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450.97万元,其中工程费13163.6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4)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的查询为准;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评标时对小微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6)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1 09:00至2025-03-08 09: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办事处水场路22号生资综合楼3层313号 联系人:李付亮 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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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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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72号 | 地址: | ******办事处水场 路22号生资综合楼3层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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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53800 | 邮编: | 2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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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樊淑静 | 联系人: | 李付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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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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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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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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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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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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